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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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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11: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日
考试地点:贵州省清镇市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贵州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贵州省武术协会
四、参加对象
凡符合本次国考“报名资格”的武术工作者、传承人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考试项目与分类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五祖拳、咏春拳、自卫防身术的六段单练、对打套路共2项。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自行选取自己擅长并能体现本人最佳武术水平的1项单练套路、或对练套路。可从下列各类中选取:《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
申报自卫防身术(散打)段位的运动员,参与同级别的实战对抗考试。
3.展示项目:除已报规定和自选项目外,能进一步展示本人武术技能的项目。包括下述各类中任一项目:《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新编武术类四类中的拳法、械法、功法(绝技)等表演项目。
*《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共包括有23个项目。除已被本人选为规定项目以外的各项六段单练套路、对打套路,均可选择为自选项目或展示项目。
4.集体项目:每队16人(含16人)以上(男女不限);内容为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各项目的六段单练或对打套路;音乐自备,不能带歌词。
(二)理论考试
凡晋段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申报者须参与理论考试;申报七段者还应参与理论答辩考试。
(说明:本次国考中,七段采用理论考试成绩核定申报者武术理论水平,不再考评申报者已发表的武术学术论文和专著。)
六、报名资格
(一)已取得五段、六段并符合正常晋升条件者,不受名额限制。
(二)已取得五段、六段,但年龄、晋段年限未达到晋段要求者;或原无段位,直接申报晋升六段者;均须持有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推荐函(同意破格参加晋段考试的奖励推荐函)。
(三)奖励推荐函签发权限
1、每个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可经其上属一级会员单位同意,推荐破格参与晋升六段、七段考试者各1名。
2、2012年全国段位制工作先进单位、进步单位可在考试点推荐名额之外,再推荐破格参与晋升六段、七段考试者各2名。
(参见附3:破格参加国考的条件及“推荐表”样式)
(四)凡报名者,报名时均须报送本人申报规定项目1-5段技术演练光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duanweiban@126.com。
七、参加办法
(一)以省区市武术协会、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大学或体育学院武术协会为单位组队参加考试。各代表队中须含领队、随队指导员各1名(领队和指导员可以兼任)。
(二)凡是申报晋升段位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共3项的考试。
(三)凡是申报参加段位全能考试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展示项目共4项的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运动员须穿着中国武术段位制训练服和指导员服参赛。服装、器械等均自备。
(参见附4:服装标准与购买方法)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规则
1.规定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自选项目和展示项目中,传统武术类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版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竞技武术类项目采用2012年版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武术功法类项目采用2006年版的《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二)申报组别
1、男子组
A组24--45岁(1969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
B组45--65岁(1949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
C组65岁以上(194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女子组
D组24--45岁(1969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
E组45--65岁(1949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
F组65岁以上(194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九、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1.成绩证书
凡参加本次考试者,均颁发各项成绩证书。若总成绩达到晋段标准即颁发段位证书,不再颁发单项成绩证书。
2.晋段
(1)申报六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分以上,理论考试成绩达85分以上,可晋升六段。
(2)申报七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5分以上,理论考试和答辩成绩总分达到160分以上,可晋升七段。
3.奖励
(1)奖项
国考授段奖、段位国标奖、段位全能奖。
(2)奖励办法
国考授段奖:凡在本次考试中取得晋段资格者。
段位国标奖:A、B、C、D、E、F各组,各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所规定拳种分为项目组,每项目组达到和超过60人时,以得分排名。不足60人时,按性别和年龄差异合并为A、B、C、D、E、F6个“其他项目组”;其中若出现仍不足60人者,并入临近人数较少但能满足排名人数要求的组,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
段位全能奖:不分项目,以规定项目单练套路、规定项目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展示项目4项成绩总分,A、B、C、D、E、F各组分别进行总分排名。
(3)奖励标准:
① 国考授段奖:凡取得晋升六段、晋升七段入围资格者。均在国考闭幕式上,颁授段位证书。
② 段位国标奖:凡规定项目成绩,排名在各项目组前3名者。在国考闭幕式上,获颁国标奖证书和奖金。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③ 段位全能奖:凡总分排名于各组第1名者。在国考闭幕式上进行复试。复试不分性别、年龄和项目,每人在参考4项中任选1项参与复试,若选对打项目须自邀陪练并注明。按复试得分与原有总分之和排列名次,颁发金、银、铜奖牌和全能名次证书,授予奖金为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000元。
(二) 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按成绩录取前6名。获奖队在国考闭幕式上,颁发获奖证书。授予奖金为第1名:6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000元。
(三)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会设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武德风尚奖,授予崇尚武德,表现突出的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考评员)。
优秀组织奖,对各队参赛队员的数量、考试成绩、考风、考纪等进行评比,授予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二)晋段认定费、证徽工本费:凡取得晋升六段、晋升七段资格者,按原有规定到会务组缴纳此项费用。
(三)参加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如需大会联系食宿处所,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四)凡该队人数超过30人的代表队,大会承担随队领队、队指导员共2人的大会食宿费。该队人数达到和超过20人的代表队,大会承担随队领队或队指导员1人的大会食宿费。
十一、国考组委会,以主办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国考的筹备、举办。
十二、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符合条件的段位制考评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规定,执行考评和监察职责。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
1.2013年10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2013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报考者的段位申报表、一至五段技术光碟,以及申请破格晋升六段、七段者的“推荐函”一并寄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同时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邮箱E-mail: duanweiban@126.com和贵州省清镇市文体邮箱609258364@qq.com
上述表格可从http://dw.wushu.com.cn/表格下载服务区域下载。
2.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将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递发《准考证》。
(二)报到时间
1.各代表队于2013年11月7日在贵州省旅游学校报到(报到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职路),报到日当天晚19时召开领队或指导员会议。
2.考评员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会议,进入考前学习。请自备考评员服装、徽饰、黑色皮鞋。
(三)报到时上交报名费和相关材料
1.查验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原件,上交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3.以代表队为单位交《责任声明书》。各代表队运动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未签署的运动员不能参加考试。
4.上交报名费。
十四、其它
1. 运动员在报名后,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在11月7日18:00之前向编排记录组提出书面申请,每更改一项交100元人民币。规定项目,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7日18:00之前,由本队领队或指导员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国考组委会会务组(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酒店和房间号),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
3. 为了保证公平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各代表队和全体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考试、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段位制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路平、陈晓卉
  联系电话: 010-64912172,64912205
传    真: 010-64912172,649124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url=mailtouanweiban@126.com]duanweiban@126.com[/url]
  (二)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朱四新、李小可
  联系电话: 0851-6822887  
传    真:0851-682288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04号鑫都财富大厦703室
  邮    编:550002  
邮箱地址:[url=mailtozst6822887@126.com]gzst6822887@126.com[/url]
  (三)清镇市文体广电局
  联 系 人:赵  发
联系电话:0851-2523707  18950197621
  传    真:0851-2523707
  通讯地址:清镇市青龙路73号,清镇市文体广电局
  邮    编:551400
  邮箱地址:609258364@qq.com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附  1.2013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责任声明书》
3. 破格参加国考的条件及“推荐表”样式
4. 服装标准与购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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