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5月3日-5月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大学城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中国武术协会、广东省体育局、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
三、承办单位
广东省武术协会、深圳市弘武武术俱乐部。
四、协办单位
中华台北武术总会、香港武术联会、澳门武术总会、深圳市荣和传媒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一)中国武术协会各会员单位、武术之乡和各级武术组织。
(二)中华台北武术总会各会员协会或地区的武术组织。
(三)香港武术联会各会员协会或地区的武术组织。
(四)澳门武术总会各会员协会或地区的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传统拳术
1、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其它拳术。
2、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42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可报名参赛。
3、南拳类:五祖拳、咏春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
(二)传统器械
1、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2、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其它双器械。
3、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三)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选派队数不限。每队可派领队、教练、医生各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1项,编组限3人以内,男、女可混合编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二)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四)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199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8-39周岁(1993年12月31日-1972年1月1日)。
C组:40-59周岁(1971年12月31日-1952年1月1日)。
D组: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 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1-2人者,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不分年龄组别)分别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队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一式二份(须用A4纸打印)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深圳市弘武武术俱乐部组委会,一份留存本队,便于核查。并将报名表和报项表发送E-mail: shehuiwushu@126.com和liangansidi@sina.com。
2、报名时,须向组委会交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行证复印件、健康证明、责任申明书和本人所属协会认可的证明。
(二)报到
1、请各队于5月2日上午12点之前报到。报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
2、请各队于4月23日前,务必将抵达深圳市的具体日期、航班或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站。
3、入境口岸及交通路线:
--乘飞机到深圳市宝安机场,机场设有接待站。
--乘火车到深圳市罗湖火车站,火车站设有接待站。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队往返旅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
A标准:每人每天380元人民币(四星级酒店标准双人间,含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宴请、开幕式、闭幕式)。
B标准: 每人每天280元人民币(三星级酒店标准双人间,含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宴请、开幕式、闭幕式)。
(三)各参赛队若不在大会组委会安排下食宿者,须缴纳报名和参赛费每人每项100元人民币,请按时参加赛会各项活动。
(四)请各参赛队将预定住房和参赛食宿费用,于2011年4月20日前,汇至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能保证该队入住大会指定的酒店,并请谅解。
(五)请各队于报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
(六)汇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花园27-28栋四层二号深圳市荣和传媒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深圳市弘武武术俱乐部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工行深圳市分行华强支行
账 号:4000 0221 1920 0322 877
十二、技术会议
2011年5月2日15:00召开技术会议,会议内容关于本次赛事活动的相关事宜,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准时参加。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
联 系 人:冯宏芳、陈曦
联系电话:(010)64912159、64912158
传 真:(010)64912159、649121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shehuiwushu@126.com
(二)中国武术协会外事部
联 系 人:王清华
联系电话:(010)64912153
传真电话:(010)64912151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iwuf@iwuf.org
(三)深圳市弘武武术俱乐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28栋四层弘武武术俱乐部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原 静
联系电话:(0755)83474282、15999645855、13006682666
传 真:(0755)83799830
电子邮箱:liangansidi@sina.com
十五、其它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四)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五)比赛运动员服装、器械自备,必须穿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
(六)为保证竞赛编排工作顺利有序,各参赛队报到时及时领取秩序册,并核对本队参赛人员的参赛姓名和项目是否与报名表不符,或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必须在5月2日中午12点前,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编排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内容填写),若申请内容与报名表一致者,予以更正。若有特殊情况者,并经竞赛部同意后,每更换1项交100元人民币。
(七)此规程和报名表和《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可登陆中国武术协会网站( www.wushu.com.cn)或国际武联网站(www.iwuf.org)查询和下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