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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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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0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的通知

深武字(2010)第05号
在祖国各条战线建设均取得巨大成就,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推动下,我市的武术运动事业也在发展壮大,广大武协会员和武术爱好者为我市的精神、物质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起了积极地作用。我市已形成制度化的传统武术比赛又到了举办时间。现决定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成人组于2010年11月20日—21日(星期六、星期天),举行:学生组于12月11日—12日(星期六、星期天)举行。
通过此次比赛仍会总结和检阅参赛者的运动技术水平,并为评定段位取得一项凭证(比赛结束即可申报,按规定审办)。
为使我市武术运动健康地发展,比赛项目中不接受有封建色彩和欠健康的项目。期望我会会员以及武术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共同把本次赛事办好,进而把我市群众性武术运动推向另一个高潮,让人们通过学练武术、增进健康,激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激情。
今年报名费协会会员有优惠,尚未交09年和10年会费的组织和个人请在五月份之前交清。比赛地址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报名时间10月22--28日,报名地址在深圳市武术协会办公室。
为使比赛大会庄严隆重,在第十二届赛事中将举行盛大的开幕式,期间安排武术项目表演助兴。
本次比赛场地免费开放,欢迎各界莅临观摩、指导。
E-mail:szwushu19@sina.com QQ:771256854
竞赛规程附后
深 圳 市 武 术 协 会


2010年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11月20—21日(武术套路(成人组)、健身气功类)在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举行;
2010年12月11—12日(学生组)在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
主办单位:深圳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武术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体育公园体育馆;
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深圳市武术协会各基础单位、街道办、社区、文化工作站、学校、武馆、单位、个人
四.武术类竞赛项目
    1. 长拳类:竞赛套路、自选套路、传统套路;
    2. 南拳类:竞赛套路、自选套路、传统套路;
3. 太极类:竞赛套路、自选套路、传统套路;
    4. 木兰类:木兰拳、木兰剑、木兰扇、木兰圈(双械)等;
    5. 器械类:单、双、软等;
6. 其他拳术: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
(1) 形意、八卦、八极类;
(2) 通臂、劈挂、翻子类;
(3) 地躺、象形类;
(4) 花、炮、红、华、少林类。
7. 对练类: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组合的年龄、性别不限)。
8. 集体项目:集体拳术、集体单器械、集体双器械、集体软器械.(年龄、性别组合不限)。

五.武术套路类参加办法:
1. 本次比赛只设个人单项、对练和集体项目,不设团体总分及个人全能的比赛。
2. 個人項目:少儿组:12岁以下,少年组:13—17岁,青年组:18岁—35岁;
中年组:36—49岁,乐龄乙组:50—59岁,乐龄甲组:60—69岁组,(以上各组個人項目均分男、女子组)。
3. 集体项目:公开组:少儿组、青年组、中年组、乐龄乙组、乐龄甲组;(少儿组和乐龄甲、乙组报名时,需身份证复印件),(集体项目不分男女)。
4. 乐龄甲组单项增设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的比赛;
    5. 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或2个单项、1个对练项目(对练收费按人数计)。
集体项目每人可报2项,上场人数8—20人,不足8人的队伍,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2分,超过20人者不得上场;
6. 武术比赛参照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6年武术竞赛套路规则》、《1993年太极拳、剑竞赛规则》和《木兰拳规定套路》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套路演练时间及計時规定:
a. 竞赛太极拳类:太极拳比赛不得超过6分钟,器械不得超过4分钟;
b. 传统太极拳类:太极拳及器械不分超过6分钟;
c. 自选套路:比赛时间按96年规则时间执行;
d. 对练项目:比赛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太极拳项目不得超过3分钟);
e. 集体项目:比赛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f.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时即为起势,开始计时。对练和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长申明。凡超出上述规定时间,裁判长鸣哨示意,个人或集体项目需立即结束演练,并按扣分标准扣分;
8. 个人单项不配音乐;
9. 裁判员由省武协和市武协选派。(报运动员20人以上队伍可派随队裁判一人,必须是2007年第一期裁判员学习班学员);
10. 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服、运动服或民族服;         
11. 比赛剑必需使用直身剑。(木兰拳类除外)。

六.健身气功类竞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七.健身气功类参加办法、比赛时间、服装:
1. 個人項目:少儿组:12岁以下,少年组:13—17岁,青年组:18岁—35岁;
中年组:36—49岁,乐龄乙组:50—59岁,乐龄甲组:60—69岁组,(以上各组個人項目均分男、女子组)。
2. 集体项目:公开组:少儿组、青年组、中年组、乐龄乙组、乐龄甲组;(少儿组和乐龄甲、乙组报名时,需身份证复印件),(集体项目不分男女)。
3. 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集体项目每人可报2项,上场人数8—20人,不足8人的队伍,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2分,超过20人者不得上场。
4. 集体项目比賽站列;上场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由左前方起始,依次排列位置,具体排位见《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5. 个人项目比賽站列;由多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比赛队形为“一”字形,依次排列位置。参赛运动员须按照要求入场、退场,并在听到上场点名、
完成比赛项目以及裁判长示分后向裁判长施礼;
6. 背景音乐为各功法不带口令提示词的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7. 功法技术动作以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健身气功竟赛功法》为规范;
8. 健身气功比赛採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及《健身气功竟赛功法》;
9. 裁判员按广东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选派。(报运动员20人以上队伍可派随队裁判一人,必须是2007年第一期裁判员学习班学员);
10. 服装:运动员比赛着装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指定的健身气功专用服装样式,鞋为健身运动类鞋,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着装颜色须统一,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着装颜色不限;
11. 比赛时间:2010年11月20—21日。   
八.奖励办法
1.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颁发奖状,增设名次奖,各单项录取前六名,不足6人的组别减2录取,3人(队)参加比赛只作表演,没取上名次奖者则按等奖制录取。报名单位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者颁发奖杯,所有参加单项,对练,集体项目者每人颁发纪念奖牌一枚。奖状、奖牌保留一个月,不及时领取者不再留存。
九.报名和报到
    1. 报名时间、地点:武术套路(成人组)、健身气功类,於10月21日至28日;
少儿组,於11月17日—23日,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星期六、日照常工作),到笋岗西路体育大厦附属楼二楼(体育场西侧、游泳跳水馆隔邻)市武术协会。
联系电话:83208965,13509653108,联系人:李慈成、13828803206,联系人:肖玉梅、13823177292,联系人:陈美萍;
E-mail :szwushu19@sina.com,QQ:771256854;
2. 报名时交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报名表按比赛办法分别填写,必须电脑打印并交电子文档或E—mail、QQ发到市武术协会,报名后参赛项目不能更改,倘必需更改,每套须交50元更改费,届时不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处,不退还报名费;
3. 比赛地点: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武术套路(成人组)、健身气功类),(深圳市滨河大道与福强路交汇处“福田体育公园”)
      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武术套路(少儿组)(深圳市新园路5号,迎宾馆后门側);
4. 参赛的成人组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保险,自行保管保险单。少年组、少儿组运动员由大会集体代购保险,每人另交10元保险费;
5. 参赛运动员需视体质决定参赛,有严重慢性病疾患者勿勉强参与;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出现伤病,由大会现场处理,倘需进一步治疗时,均由各代表队或个人自行处理;
6. 参赛运动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比赛场地报到,3次呼叫不到作弃权论。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交通指南
一、      福田体育公园乘车指南:
1.滨河大道入口(北门):请乘26路、34、64、229、231、236、337、353、382、K105、K204等公交车至福田体育公园下车。南山、宝安的拳友坐此路较好。
2.福强路入口(南门):请乘26、44、65、76、80、121、202、215、241、303、305、312、322路等公交车至上沙村下车。盐田、罗湖、福田的拳友坐此路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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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通知的格式,感觉回到了七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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